共青團清遠市清城區(qū)委單位2018年部門預算安排情況說明
目 錄
第一部分 共青團清城區(qū)委員會概況
主要職責
機構設置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門預算表
收支總體情況表
收入總體情況表
支出總體情況表
財政撥款收支總體情況表
一般公共預算支出情況表(按功能分類科目)
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表(按支出經濟分類科目)
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情況表(按支出經濟分類科目)
一般公共預算安排的行政經費及“三公”經費預算表
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表
部門預算基本支出預算表
部門預算項目支出及其他支出預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共青團清遠市清城區(qū)委員會概況
一、主要職責
團區(qū)委是區(qū)委領導下負責青年工作的群眾團體。其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zhí)行區(qū)委和團市委的工作部署,制定區(qū)共青團發(fā)展戰(zhàn)略、長遠發(fā)展規(guī)劃、年度計劃和改革的總體規(guī)劃及配套措施,并推動實施。
(二)組織青年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和鄧小平理論,進行愛國主義、集體主義和社會主義教育,幫助青年學習現代科學文化知識,對團員進行共產主義思想教育,向黨組織推薦優(yōu)秀團員入黨,為黨和政府推薦各類優(yōu)秀青年人才。
(三)組織青年參加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實踐,幫助青年掌握和運用先進的科學技術,學習和適應現代管理方式,圍繞區(qū)委的中心工作,組織青年開展各項勞動競賽和突擊隊活動。
(四)組織青年開展有益身心健康的文化娛樂活動和服務于社會的志愿者活動,指導和幫助各級團組織建立青少年活動陣地和青少年服務機構。
(五)指導開展團的組織建設工作,整頓團的隊伍和作風,協助黨組織選拔、管理、考核、培訓團的干部。
(六)密切與其他縣(市、區(qū))青年的聯系與合作,發(fā)展與各地青年的友好關系,加強同港、澳、臺和海外青年僑胞的團結。指導各級青聯組織和青年社區(qū)開展活動。
(七)向黨和政府反映青年的意見和要求,協同有關部門制訂和宣傳工作法規(guī),組織青年開展社會監(jiān)督,同各種危害青少年的現象作斗爭,維護青少年的合法權益。
(八)受區(qū)委委托領導少先隊工作。
(九)完成區(qū)委和團市委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二、機構設置
本部門無入編制范圍下屬單位,部門預算為廳委本級預算。
本部門內設機構、人員構成情況:
1.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責任,團區(qū)委設1個綜合辦公室。主要職責:
(1)負責團區(qū)委機關行政管理、文秘、檔案、保密、信訪、財務、接待、后勤服務、綜合協調以及編印內部刊物等工作。
(2)指導團組織設置、團員發(fā)展和區(qū)團校的業(yè)務工作,負責基層團干部的管理、考核、選拔、培訓工作和本機關的組織人事工作。
(3)負責團的宣傳、思想教育工作,組織青年的文化體育和志愿者活動,負責區(qū)青年聯合會成立的籌備工作及成立后秘書處的工作。
(4)協調青年工人、農民開展各類生產性活動,組織開展技能培訓、勞動競賽和突擊隊活動。
(5)指導中專、中學的團務工作和各地學生會開展工作,負責區(qū)學生聯合會成立的籌辦工作及成立后秘書處工作。
(6)負責區(qū)少先隊工作委員會辦公室的工作。規(guī)劃、指導少先隊工作,協同教育部門培訓少先隊輔導員,組織少先隊開展思想教育和勞動實踐活動。
(7)負責青少年文化活動地建設及區(qū)青少年宮等團辦實體的管理工作,指導有關協會的工作,負責青年統(tǒng)戰(zhàn)及青年外事聯絡工作。
(8)承擔實施“希望工程”領導小組辦公室、“資助貧困小學生”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業(yè)務工作。
三、人員構成情況
現有在編在職人員3人,政府聘員2人,政府購買服務人員1人。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門預算表
詳見:2018年共青團清城區(qū)委員會預算公開表.xls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本預算是我委本級單位的預算情況,本單位沒有下級所屬單位,特此說明。
一、部門預算收支增減變化情況
2018年本部門收入預算102.43萬元,比上年增加12.60萬元,增長14.03%,主要原因是增加業(yè)務專項經費及機關養(yǎng)老保險繳費等;支出預算102.43萬元,比上年增加12.60萬元,增長14.03%,主要原因是增加業(yè)務專項經費及機關養(yǎng)老保險繳費等。
二、“三公”經費安排情況說明
2018年本部門“三公”經費預算安排0萬元,會議費預算安排0.4萬元,與上年保持不變。
三、機關運行經費安排情況
2018年,本部門機關運行經費安排4.2萬元,與上年保持不變。其中:辦公費3.8萬元,印刷費0萬元,郵電費0.4萬元,差旅費0萬元,會議費0萬元,福利費0萬元,日常維修費0萬元,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0萬元,辦公用房水電費0萬元,辦公用房取暖費0萬元,辦公用房物業(yè)管理費0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0萬元等。
四、政府采購情況
2018年本部門政府采購安排0萬元,其中:貨物類采購預算0萬元,工程類采購預算0萬元,服務類采購預算0萬元等。
五、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門占有使用國有資產總體情況為:14.47萬元。
六、預算績效信息公開情況
2018年,本部門無50萬元以上項目資金使用。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財政撥款收入:指區(qū)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事業(yè)收入:指事業(yè)單位開展專業(yè)業(yè)務活動及輔助活動所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事業(yè)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銀行存款利息收入等。
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fā)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yè)發(fā)展目標所發(fā)生的支出。
“三公”經費包括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
(1)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工作人員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
(2)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用車是指用于履行公務的機動車輛,包括領導干部用車、一般公務用車和執(zhí)法執(zhí)勤用車。
(3)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guī)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機關運行經費:指行政單位和參公管理事業(yè)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具體包括辦公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yè)管理費、交通費、差旅費、維修(護)費、培訓費、招待費、工會經費、福利費等。